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网站备案提交域名,必须“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能通过网站备案域名核验:
1、网站备案域名对应的高级域为通过国家批复的高级域名
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709/n3057722/c4377447/content.html
2、网站备案域名通过国家批复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注册管理
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709/n3057722/c4416816/content.html
3、网站备案域名在域名注册有效期内。以从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中查询结果显示的时间为准。
4、网站备案域名已通过实名认证。(域名注册人需与域名持有人保持一致;)
5、申请备案时填报的备案主体信息应与域名注册人实名认证信息相符。
6、网站备案域名核验-域名注册人要求。
网站备案域名核验规则如下: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的域名应为其依法依规注册所有。
1、个人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域名注册者应为互联网信息服务者本人。
2、单位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域名注册者应为单位(含公司股东)、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
为了您网站备案的顺利通过,请对提交网站备案的域名进行上述检查,如有信息不符,请联系域名注册商进行更正后进行备案域名提交,感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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